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17年度建筑業企業重點監督復查名單的通知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市場動態監管,根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重點監督管理辦法》,我廳決定對注冊人員數量嚴重不達標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1022家建筑業企業實行重點監督復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監督復查程序
列入重點監督管理的建筑業企業須在監督期內對其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和重點監督復查資料報實施重點監督的省、市(州)或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管轄地執業建筑業企業進行復查,審定復查結果后報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國家和省國資委監督管理的建筑業企業以及省外入川建筑業企業的重點監督復查資料由負責清理并上報實施重點監督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住房城鄉建設廳審定。
二、監督復查資料
(一)列入2017年度重點監督復查的建筑業企業須通過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上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重點監督復查資料。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出帶條形碼的《2017年度建筑業企業重點監督復查表》。
(二)監督復查資料包括:
1.帶條形碼的《2017年度建筑業企業重點監督復查表》;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上一年度財務報表;
4.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或股東會議紀要)以及身份證、職稱證書復印件;
5.建造師等注冊人員社保證明材料;
6.問題整改報告。
企業報送上述資料時需提供相關原件查驗(身份證除外)。
三、監督管理
(一)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重點監督復查企業納入動態核查范圍,實行重點監控。
(二)在監督復查期間,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受理重點監督復查企業資質更名、增項、升級等相關申請。
四、時間要求
重點監督復查企業應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將監督復查資料報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或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2017年12月30日前將其審定結果或初審意見報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備案或審定。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8月25日